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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正式发布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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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正式发布

     5月6日,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正式发布GB/T 38880—2020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推荐性国家标准,该标准发布即实施。
           此次发布的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国家推荐标准,由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产协”)牵头制定的我国首个儿童用口罩国家标准,为正确选择和佩戴儿童口罩、规范行业竞争秩序、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依据,为儿童口罩生产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标准保障。

      1  

    儿童口罩的分类

           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适用于6岁及以上至14岁及以下儿童所佩戴的口罩。儿童口罩根据性能,分为“儿童防护口罩(F)”和“儿童卫生口罩(W)”。

           儿童防护口罩以立体型为主,具有较好的密合性,可防止微生物、飞沫、粉尘、花粉等颗粒物吸入。可用于中等污染或潜在中等风险环境,如雾霾天、流感高发季以及较大(Ⅲ级)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车站、公共交通、机场、超市等场景。

           儿童卫生口罩以平面型为主,具有较好的舒适性,可阻隔微生物、飞沫、粉尘、花粉等颗粒物传播。可用于低污染或低风险环境,如日常感冒、流感、花粉季以及一般(Ⅳ级)公共卫生事件时餐厅、教室、工作场所、宿舍等场景。


      2  

    儿童口罩的主要要求

           《儿童口罩技术规范》规定了口罩的基本要求、外观质量和测试方法,同时提出了19项主要性能指标,包括安全、防护、舒适三个方面,以安全为前提,以防护和舒适为目标。

           安全性能方面:

           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、鼻、下颌,无异味。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。不应明显影响视野。

           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材料,不得使用已知的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,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,不得检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物,口罩甲醛含量≤20mg/kg,环氧乙烷残留量≤2μg/g,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         口罩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致病性化脓菌,真菌菌落总数≤100CFU/g,细菌菌落总数≤200CFU/g。

           配有呼吸阀的口罩,呼吸阀不应出现滑脱、断裂和变形,内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应脱落。

           口罩不应使用系带式口罩带。儿童防护口罩的口罩带及其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≥15N,儿童卫生口罩的口罩带及其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≥10N。

           配有鼻夹的口罩,要求鼻夹长度≥5.5cm,并且对折20次不应断裂。

           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内层材料(含口罩带)不应印花或者染色(包括原液着色),pH值为4.0~7.5。有印花或染色的口罩外层耐干摩擦色牢度≥4级,口罩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。

           口罩应具备一定的阻燃性能,不应存在外露金属物及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。

           防护性能方面:

           儿童防护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5%,防护效果不低于90%;

           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%,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%。

           舒适性能方面:

           儿童防护口罩要求吸气阻力不高于45Pa、呼气阻力不高于45Pa;

          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通气阻力不高于30Pa。

          佩戴舒适性方面,推荐采用可调节式口罩带。


      3  

    儿童口罩佩戴安全警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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